《結婚的理由要是什麼才合理?結婚不過就是一張紙,幾個諾言,兩個名字罷了,為什麼人要結婚呢?》


每每跟朋友聊天喝茶,大概只有我會先提到結婚的話題,只有我認真地說著我跟小白臉結婚的計畫,我的朋友們不是羨慕我們甜蜜,就是欽佩我的勇氣,甚至是質疑我的計畫,反正,在現代社會早婚好像已經不是普遍的事情,而是異類了。 

我心裡想過萬百個好理由,卻總是好像說服不了別人也說服不了自己。 

如果說,結婚是為了找一個好男人依靠。換句話說,就是有個男人願意照顧你、保護你、陪伴你、無怨無悔地疼惜妳,或者是找一張長期的飯票。 

現在的男人,已經很少願意擔負起一家經濟的負擔了;至少,我遇到的男人除了小白臉願意無怨無悔地支持我做家庭主婦以外,我認識的男人,總是希望自己的妻子可以出外賺錢,貼補家用,甚至,有一個表姊夫就在我面前說著,他娶我表姊的原因有一部份就是因為她在銀行上班,有固定穩定的工作。另外,以專業的知識來剖析這種依賴男人賺錢養家活口的想法,實在是不可取,因為一個人的價值若是無法肯定,那女人在家中勢必會變成弱勢,甚至未來可能會因為黃臉婆沒有生產價值而遭遇更悲慘的際遇。 

那如果只是要找個男人照顧,說真的,男朋友綽綽有餘了。不然怎麼能夠叫男朋友呢?有多少人從男朋友變成老公之後,該做的卻不做了,而又有多少人從女朋友變老婆之後,原本不做的,現在卻得接下來做。 

所以呢,若是為了張長期飯票何苦來哉? 

如果說,結婚是為了在一起24小時永不分離,或是合理同居以及性行為,這大概也不必要,因為就算結了婚,我們人跟無尾熊還是不一樣,無尾熊可以一天到晚只在由加利樹上睡覺、吃飯、尿尿,我們人呢,卻得工作賺錢讀書交際,根本也不可能24小時抱在一起;甚至,為了工作,也許夫妻兩個還得忍受長時間的分離呢! 

至於同居和婚前性行為,只要是兩個人情投意合,能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之下,目前都沒有明文規定是違法的,甚至還有蠻多人喜好這種不需要承諾未來卻可以擁有現在的方式。 

為了同居或是炒飯而結婚,不合理。 

而結婚的壞處,對女人來講,就不用我贅述了,否則,也不用我在這裡傷腦筋,說服別人自己早婚。 

呃,讓我想一想自己為什麼要結婚? 

想…想…想… 

說真的,結婚的理由真的是很不容易寫耶,如果想硬凹成「為了生孩子」,好像也說服不了自己。 

生孩子也是我人生的計畫之一,享受當媽媽的感覺,就跟享受當老婆的感覺一樣,總覺得人生只有這種經驗是自己才有的,即使女人都可以當媽,但孩子生出來就只是妳的,別人怎樣也搶不走。 

總不能未婚生子吧?! 

所以我說服自己是為了生孩子才結婚的;因為自己學習的是「特殊教育」,瞭解女生生孩子的黃金時期對孩子的影響,而且,我也希望可以在自己人生體力的顛峰時,陪伴我的孩子,等到他們長大以後,我大概是四五十歲,我還可以有體力過自己的生活,不需要為他們操煩,所以我打算當個”適齡產婦”。 

不過,我又不想一結婚就生孩子,總是想要跟老公過點兩人世界,所以囉,我的計畫是結婚後兩年再生第一胎,第一胎跟第二胎不要間格太久。可以方便一起帶。 

啊啊,這麼一想,我不是又自打嘴巴了嗎?明明就是為了生孩子才結婚的? 

反正反正反正結婚可不可以不需要理由?
就像愛一個人從來不需要想理由一樣? 

文後附註:
我跟小白臉的計畫是20070114結婚,日期是為了方便記憶,挑選我的生日,也是我們交往的紀念日;三日一體,未來要慶祝就很方便了吧?(其實,也是為了我家木頭小白臉著想,以防他記不住)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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